技术、技法
1木地构造,根据以下的任何一种。
(1) 对于磨料,应使用辘轳台及辘轳制模。
(2) 指物应“固定”及“勾边”。
(3) 对于板材,应进行“粗加工”及“精加工”。
(4) 对于挖空物,进行“粗挖”及“精加工”。
2雕刻应根据下列情况之一:。
(1) 对于薄壁雕刻,在进行“拍打”后,进行“勾边”、“透明”、“动作”或“刀痕”。
(2) 在刀痕雕刻中,有“叠刀痕”、“流刀痕”或“石目刀痕”。
3打底应采用以下技术或工艺。
(1) 木夯是在生漆或生漆上涂上混合有米浆的材料。
(2) 使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底妆。
在莳下地涂上生漆后,撒上炭粉或磨刀粉。
在生锈底漆中,反复涂抹混合磨刀粉的生漆。
在涂漆打底时,应反复涂漆。
4中涂是指涂上黑中涂漆后进行研磨。
5涂布应当根据下列情况之一:。
(1) 涂彩漆时,应涂朱漆、红漆、石黄漆、绿漆或黑漆。
(2) 干口涂是指涂上朱漆、红漆、石黄漆、绿漆或黑漆后,用抹子或煤球进行“干口去除”及“干口研磨”。
(3) 对于莳涂,在涂上与透漆混合的颜料后,进行颜料播种或干漆粉播。于此情形,颜料应为银朱、红色或石黄。
(4) 堆红涂漆时,应反复涂覆朱漆后研磨。
(5) 堆乌涂时,应反复涂刷混合有红宝石的陶漆后,研磨。
(6) 堆金涂漆时,涂上朱漆、烫金后,涂上透漆、抛光。
(7) 涂上陶瓷器时,涂上陶瓷器漆后反复研磨。
(8) 针眼涂时,应涂上绞漆。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