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、技法
1木质构造应采用下列技术或技法:。
(1) 弯曲时使用的板材应为杉木的正砧板,并进行精加工。
(2) “剥皮”时,请使用刨子。
(3) “煮沸”后,手工“弯曲”。
(4) “抓取”时,请使用小刀。
(5) “桦木缝制”时,应使用“过孔锥”。
(6) 有盖、底板、把手、脚或注水口时,分别只用刨子、小刀或其他工具成型。
2装配应当通过下列技术或者工艺:。
(1) 底板的“下料”应采用“平底”、“上底”或“翘底”中的一种。
(2) “弯环重叠”为“缠头巾”、“系腰带”或“重叠”中的一种。
(3) 以手工完成抛光。
3涂刷时,应采用下列技术或技法:。
(1) “花涂”是指涂上柿漆和松烟的混合物后,使用精制漆进行“地涂”、中涂和上涂。
(2) “涂漆”时,先涂上“红漆”,再用柿漆涂上“涩漆”,最后涂上透漆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