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、技法
(1) 对于玩偶,按照下列技术或者工艺:。
(1) 素面构造依据以下任一方法。
对于御所玩偶,根据以下任意一项。
1) 如果是木雕作品,则在“挖空”后,再“贴和纸”。
2) 使用桐塑时,需先进行“布料压纹”后,再进行“和纸贴面”。
对于市松人偶,使用桐塑进行“布料压纹”后,再进行“和纸贴面”。
对于女儿节人偶、五月人偶及时代风俗人偶,如下所示。
1) 头部的成形是使用桐塑的“布料压制”。
2) 躯干的制造是指“稻草躯干制造”或“木制躯干制造”。
3) 手脚的成形应通过“削”。
(2) 涂胡粉应采用以下技术或技法。
做完“底涂”、“上涂”、“中涂”及“上涂”后,再做5次以上的“上涂”。
(2) 御所人偶及市松人偶的身体,在进行“底涂”及“中涂”后,应进行3次以上的“面涂”。
手脚在进行“底涂”、“中涂”及“指切”后,应进行3次以上的“面涂”。
(3) 面相画是指使用面相笔进行“描眼”(除非使用假眼。)、“描眉毛”及“描口红”。于此情形,墨为淡墨。
(4) “梳头”是指用熨斗“改头换面”后进行“种植”。
(5) 在服装的“裂地”内衬时,需使用和纸的“浮边”。
2对于盔甲,采用下列技术或者技法:。
(1) 制造“钵”时,应在“打出”及“扭转”后,进行“铆接”。
(2) “小札”制作是指“打出”及“小札掉落”后,进行“内衬”。
(3) 涂饰时,在涂上生漆后,使用精制漆进行“上涂”。
(4) 线以“真实”为准。








